收彩礼这个动作,其实很讲究的。最稳妥、最没后患的做法,一定是让对方父母直接把这笔钱打到你个人的账户里。强调一下,最好是让对方爸妈在你们订婚之前,或者最晚在领结婚证之前,直接转账给你,并且,最好在转账备注里清清楚楚地写上“彩礼”两个字。要么,你就干脆在订婚后、领证前,直接收现金。这么做的目的,就是为了把这笔钱的性质钉死,明确这就是结婚前给你的彩礼,法律明确彩礼就是你个人的钱。
但你要是心大,敢让男方本人亲手把这笔钱转给你,尤其是选在你们俩已经领完结婚证之后,那风险可就大了!对方家里只需要动一个小小的心思,做一个小小的动作,就能让这本该属于你一个人的钱,一下子变成你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,到时候万一感情出了问题,这钱你就不能全带走了。
这个“小小的动作”是什么呢?就是让他和他爸妈之间签一份“赠与协议”。
模拟一个场景,就明白了。假设一对,男的叫冬子,女的叫小霞。俩人谈婚论嫁,早就说好了彩礼的数目。可就在要去领证的前夕,冬子突然跟小霞说,家里最近临时有点困难,资金周转不开,你看这彩礼,能不能等领完证之后再给你补上?单纯的小霞一听,觉得反正早晚都是给,只要他说话算数就行,也没多想就答应了。
结果,俩人真领了证成了合法夫妻之后,冬子倒也守信,真的把说好的彩礼数额,一分不少地打到了小霞的银行卡里。但问题就出在,冬子从他父母那里拿这笔钱的时候,私下里多签了一份协议。在这份协议上,白纸黑字地写着:“这笔钱,是赠与给冬子和小来夫妇二人共同拥有的。”
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,威力可就大了。根据我国法律,但凡是在结婚之后,夫妻一方收到的赠与或者遗产,只要送钱的人没有特别说明是只给其中一个人的,那这笔钱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,俩人都有份。
我们来捋一捋:他俩领了证,是合法夫妻对吧?小霞收到这笔钱的时候,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那冬子和他父母签的协议里,又明确写着是给“夫妇共同共有”,而不是“仅赠与小红个人”,对吧?好的在法律上看,这笔钱的流转路径就变成了:男方父母把钱赠与给了他们夫妻。到了离婚分家产的时候,男方完全可以一口咬定,说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婚前承诺的彩礼,而是他父母资助他们小家庭的共同启动资金,而且还有赠与协议和银行流水作证,证据链齐全。到时候小霞该怎么办?她空口无凭,没有任何办法。
之前说过彩礼这个问题,特别容易引发矛盾。这钱到底是给女方个人的,还是给新成立的小家庭的,本来完全可以摆在台面上,提前商量好。但如果有人动歪心思,想靠着信息不对称,靠着欺骗和隐瞒,去混淆这笔钱的性质,那这就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,更是人品和诚信的问题。
那除了刚才说的,让父母直接转账、备注清楚、领证前支付这些方法之外,还有什么更稳妥的办法来规避这种风险吗?有的,那就是白纸黑字地签一份“婚内财产协议”。在协议里,把彩礼的数额、支付方式、以及明确归属你个人所有这些条款都写进去。双方都认可签字,这比什么口头承诺都管用。如果情况比较复杂,自己拿不准,该寻求专业帮助的时候也不要犹豫。
总之,姑娘们,在婚姻大事上,既要有诚意和信任,也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把事情在婚前就弄得明明白白,好过婚后为了一笔糊涂账扯皮伤心。希望大家的婚姻都能建立在坦诚和爱的基础上,让彩礼真正回归到“礼”的本质,而不是一场充满算计的博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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