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生不要婚前怀孕——这句话我都说倦了。
太多涉世未深的小姑娘都抱着这样的想法:“都订婚了,彩礼也收了,就差领个证,怀孕了正好双喜临门”。可作为一名深耕婚姻领域的律师,更是一位母亲、一个女性,我必须告诉大家——婚前怀孕,很多时候不是“喜”,反而是让人捅向自己的“刀”。
就拿今天“婚前同居怀孕退婚后男方起诉要彩礼”的热搜来说,订婚收了11.8万彩礼,同居后怀孕,闹分手后女方独自终止妊娠,男方起诉,最终还要返还4.7万彩礼。
这不是什么魔幻剧情,是江苏无锡的真实案例。
2024年2月,王某(男方)与白某(女方)经人介绍相识相恋,感情升温后订婚。按照当地习俗,王某一次性给付了白某11.8万元彩礼,随后两人便以未婚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。没过多久,白某怀孕,这本该是喜事,却因生活中鸡毛蒜皮的琐事矛盾不断升级。
一气之下,双方都提出了解除婚约。冲动过后,白某自行到医院做了终止妊娠手术。得知消息的王某难以接受,认为婚约解除、孩子没了,自己付出的彩礼理应全额返还,多次协商无果后,他将白某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对方返还全部11.8万元彩礼。
最终法院认定:虽未登记结婚,但存在共同生活及妊娠事实,全额返还有违公平。综合考量女方身心损耗(如终止妊娠手术)、4个月同居时长及地方习俗,判决返还4.7万元(约40%)。
有网友在为女生不值,也有人质疑为什么要返还彩礼?女方终止妊娠,对身体伤害极大,不应该返还。
答案都在这个同居但是没有领结婚证里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。这也是男方可以起诉返还财产的法律支持。
为什么没有全额返还,就是双方有共同生活经历和孕育经历,女方终止妊娠身体受到损伤,精神也承受了压力,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损失。同时,双方在同居期间必然会产生共同消费,彩礼的实际价值也会相应减少。
这个案件的核心在彩礼的返还,但是婚前怀孕确实本案的争议焦点,所以“女生不要婚前怀孕”——再说一次这句话,不是要给爱情设限,而是见过太多像白某这样的遗憾后,想帮姑娘们守住最基本的底气。
作为母亲,我盼着每个女孩都被温柔对待;作为侦探,我更要提醒大家:婚姻的安全感,从来不是靠肚子里的孩子维系,而是来自红本本上的法律保障、双方对等的尊重,以及先爱自己的清醒。
【侦探释法】
领了证离婚,要返还彩礼吗?
若是领证后没有共同居住或者婚姻时间极短,就有可能返还彩礼。
这三种情况,彩礼应当返还:
1.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2.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
3.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这些因素会影响返还比例:
即使符合彩礼返还情形,最终返还多少,还要看这些因素:
1.共同生活时长:共同生活时间越长,返还比例通常越低;
2.孕育情况:有怀孕、生育经历的,会考虑女方的身体损失;
3.彩礼用途: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消费的部分,可不予返还;
4.双方过错:因一方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,过错方可能承担更不利的后果;
5.当地习俗:不同地区对彩礼返还的惯例不同,会作为重要参考。
彩礼只能由男方要回吗?
彩礼的给付和接受往往涉及双方家庭,因此婚姻里的财产纠纷除了男女双方,还有双方的父母家庭。
如果彩礼是男方父母筹措资金给付的,或者女方父母实际接收了彩礼,那么男方及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起诉,女方及其父母也可以作为共同被告。
以白某为例,如果她没有跟男方结婚,自己把孩子生下来了,男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用吗?彩礼还可以要回吗?
1.抚养费用:需支付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,男方作为生父,对孩子负有法定抚养义务,应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。
2.彩礼:男方仍可主张返还,但返还比例会进一步降低。未登记结婚符合彩礼返还基础条件,但白某生育子女的身体损耗、育儿付出远大于终止妊娠,法院会结合共同生活、生育事实、彩礼用途等,大幅扣减返还数额,甚至可能仅支持少量返还或不予返还。
白某私自打掉孩子,是否侵犯了孩子父亲王某的权利?
不侵犯
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明确,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,也有不生育的自由。白某终止妊娠是行使自身生育决定权的体现,无需以王某同意为前提,不侵犯其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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